本报讯 (特约记者吴昊)湖南省近日出台《关于规范补充医疗保险发展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
《意见》提出,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具体可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承办或管理,也可采取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形式建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本企业、事业单位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建立或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意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按照企业自主经营、个人自愿投保、保大病保重疾、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发面向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此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各部门的政策引导扶持下,运用商业保险机制,提高疾病风险分散转移能力,将医保目录以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